市房开办开展2009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验换证工作

发布时间:2009-05-20   浏览次数: 72

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工作,促进房地产综合开发健康、有序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国家建设部、省建设厅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,市房开办从518日起,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验和换发新证工作。

此次资质核验换证对象为全市(含当涂县)20081231日前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将在20091231日前届满的企业。核验换证共分为二批,企业持有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09630的企业为第一批,核验时间61630;有效期至20091231的企业参加第二批换证,核验时间1211231

对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到且逾期未申报换证的企业,原资质作废,企业须按新设立开发企业重新申报资质。对于经核验确认不符合现资质等级的企业,限期整改,整改后仍达不到原资质等级标准的,按规定给予降级直至注销资质证书。2009年度换证结束后,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告,以接受社会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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